根據(jù)劉鑫的求助和江歌的施助行為,可以認定同在異國他鄉(xiāng)留學的兩人之間已經形成以友情和信賴為基礎、以求助和施助為內容的特定的救助民事法律關系。
劉鑫對江歌負有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包括誠實告知和善意提醒義務、共同防范抵御風險的義務。
劉鑫在受到陳世峰糾纏滋擾恐嚇陷入困境的情況下,向江歌求助并被江歌接納而搬入江歌的公寓同住,產生與江歌共同面對陳世峰可能實施的不法侵害風險。
在陳世峰侵擾行為不斷加劇、危險逐步升級的情況下,特別是陳世峰實施恐嚇行為后,劉鑫已經意識到危險發(fā)生的緊迫性,但其沒有誠實地告知江歌相關情況及危險,沒有及時提醒江歌注意防范和做好防御準備,失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侵害危險發(fā)生的機會。
劉鑫在已經受到陳世峰現(xiàn)實威脅的情況下,如果能夠主動報警或者同意而不是阻止江歌報警,就可以借助公權力救濟而有效阻止陳世峰的侵害危險。
在陳世峰持刀實施不法傷害的緊急情況下,劉鑫鎖閉房門使江歌無法進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可以進入自己的公寓避免侵害發(fā)生或者降低受侵害程度的機會。
據(jù)此,劉鑫作為侵害風險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對救助者江歌負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后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劉鑫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三、關于一審判決確定的賠償數(shù)額是否適當。
本案中,劉鑫作為危險的引入者,其實施違反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的過錯行為,形成江歌生命權受到侵害的損害后果,依法應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對于江秋蓮主張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處理喪事誤工費、交通費等各項損失,一審法院經審查確認了具有證據(jù)支持的損失為1240279元。
6月13日,江歌母親江秋蓮通過其微博@苦咖啡-夏蓮公布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劉暖曦(曾用名:劉鑫)因與你生命權糾紛一案
2023-06-13 15:24:22江歌母親稱劉鑫不服判決2023年6月28日上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訴一案進行公開審理。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23-06-28 14:41:08維持死刑判決!“廣州寶馬撞人案”二審宣判原標題:江歌母親訴網暴者案福建南平中院二審宣判中國青年報客戶端福州8月3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田宏煒)今天
2023-09-01 09:40:20江歌母親訴網暴者案二審維持原判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景讣仡櫋?016年2月14日,謝天琴被人發(fā)現(xiàn)殺死在住處。
2023-05-30 09:42:20維持死刑判決!“吳謝宇弒母案”二審宣判原標題:劉暖曦被永久禁播!她直播是為了修復心理?江歌媽媽:我真想說兩句12日,“劉暖曦視頻號直播4次后被投訴永久禁播”的話題登上熱搜。
2023-10-13 14:56:22江歌媽媽回應劉暖曦直播:真想說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