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公序良俗,公司解雇合法
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
公司是否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張某主張其并非故意進入女廁所,而是因拉肚子不小心進入,對此法院分析如下:
①從證據(jù)方面,公司處分通知書對張某違紀情況記載為“違反廠規(guī)第4條(無理取鬧、進入女廁所)”,并寫明因其嚴重違反廠規(guī)、予以開除的處理意見。張某簽名并勾選了“接受處理決定”。即使按其陳述并非其本人勾選,亦是在公司勾選的情況下予以簽名,故應視為對公司描述事實的認可。在張某現(xiàn)無相反證據(jù)的情況下,應對于其主張承擔舉證不力的后果。
②從常理方面,雙方確認公司廠區(qū)使用多年,未有過搬遷、重建,廁所距離張某工作車間不遠,且區(qū)分男、女廁所分別使用。而張某作為在公司工作近9年的老員工,對廁所的位置、情況應當清楚,即使存在其所述生理原因,走錯廁所的可能性也較小。他所述無意走錯廁所的理由不符合常理。
根據(jù)公司陳述,當時女廁所內(nèi)有女員工在如廁,張某未對該項內(nèi)容提出否認意見,也未提出反駁證據(jù)。他的行為主觀上存在惡意,對女員工的隱私亦構(gòu)成了侵犯,有違公序良俗。故認定張某故意進入女廁所的行為屬于廠規(guī)中“無理取鬧”的范圍。
綜上,法院認定,公司以張某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做法并無不當。故張某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法院不予支持。
同理,張某要求公司支付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額外一個月工資,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支付額外一個月工資的情形,法院亦不予以支持。
對此,有網(wǎng)友稱:
自己也有走錯廁所的經(jīng)歷
也有網(wǎng)友表示
在辦公室環(huán)境有些事情
不能開玩笑
用人單位開除是合法的
綜合丨申工社、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勞動法庫
近日,廣東中山。一男員工因“誤入”女廁所10秒被公司解雇。張某多年前入職一家玩具公司,任搪膠部員工,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24-03-07 09:27:10男員工誤入女廁10秒被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