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望江縣一名11歲的小男孩在遭到爺爺?shù)呢焸浜螅蚓脚e報其爺爺家中藏有槍支。該事件立刻引發(fā)了警方的關注和行動。
據(jù)了解,這起事件發(fā)生在望江縣長嶺鎮(zhèn),當?shù)毓查L嶺派出所接到了這位小男孩的報警電話。小男孩稱,他的爺爺家二樓的倉庫中藏有一支槍。接報后,警方迅速與村干部聯(lián)合行動,前往小男孩提及的位置進行緊急搜查。
果不其然,在爺爺王某的家中確實找到了一把被稱為“土銃”的自制槍支。經過初步審訊,王某坦承此槍曾被他用來打野兔。他解釋稱,由于這把槍支已經老化,他便將其閑置在家中并未再使用。
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了解到,這把土銃由于長時間未使用而存放在較隱蔽的位置。盡管如此,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私藏槍支仍屬違法行為。最終,望江公安依法對王某進行了處罰,以此作為對非法持有槍支行為的警示。
因不想上學,11歲男孩小楊遭父親訓斥了一頓,父親還決定從外地趕回老家“教訓”他。隨后,他撥通110向警方舉報,稱父親“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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