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華鐵股份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交易,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宣瑞國系華鐵股份實際控制人,同時實際控制伊犁遠音、中科恒通、青島恒超機械有限公司、中科恒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紐瑞特科貿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上述5家公司構成華鐵股份的關聯方。2019年至2022年,華鐵股份及北京全通達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全通達)、亞通達設備、山東嘉泰等子公司與宣瑞國控制的相關關聯方發(fā)生資金往來。其中,2019年發(fā)生關聯交易876,706,408.02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凈資產的19.01%,其中流出到關聯方459,297,158.44元,從關聯方流入417,409,249.58元;2020年發(fā)生關聯交易2,924,756,011.06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凈資產的56.62%,其中流出到關聯方1,403,218,978.44元,從關聯方流入1,521,537,032.65元;2021年發(fā)生關聯交易7,320,873,238.47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凈資產的138.14%,其中流出到關聯方3,460,226,797.93元,從關聯方流入3,860,646,440.54元;2022年發(fā)生關聯交易7,272,536,867.09元,占當期報告披露凈資產金額的232.53%,其中流出到關聯方4,070,455,757.09元,從關聯方流入3,202,081,110元。ST華鐵: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項,《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項,《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jiān)會公告[2017]17號)第四十條、《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jiān)會公告[2021]15號)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并參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18年修訂、2020年修訂)第10.2.4條、《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第6.3.6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屬于應當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并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華鐵股份未按規(guī)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也未在2019年年度報告、2020年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未完整在2022年年度報告中披露,構成重大遺漏。
中泰化學在晚間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與相關責任人于5月17日接到了新疆證監(jiān)局發(fā)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024-05-18 11:21:40中泰化學: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6月7日,ST華鐵及其高層管理人員收到了中國證監(jiān)會廣東監(jiān)管局發(fā)出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決定書》
2024-06-08 15:19:23ST華鐵收證監(jiān)局警示函*ST同達5月28日公告,收到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公司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為6月5日;預計最后交易日期為6月26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為15個交易日。整理期間公司股票繼續(xù)在風險警示板交易
2024-05-29 07:51:41*ST同達:收到股票終止上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