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每天拍30張照片證明加班離職索賠18萬
一名員工在入職一家公司后,為了證明自己長時間加班的情況,采取了每天拍攝30張照片的方式,并將這些照片以及公司內部的視頻資料刻錄成光盤保存。在離職后的第二天,他依據這些“證據”,向公司索賠超過18萬元的加班費。這一事件引發(fā)了關注,焦點在于法院是否會支持他的請求。員工每天拍30張照片證明加班離職索賠18萬!
該員工自2016年12月起在該公司擔任預算員,后職位調整為采購員,直至2018年1月離職。在此期間,他聲稱自己經常加班至深夜,甚至周末也不例外。離職后,他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補償高額加班費,并獲得了初步的仲裁支持。
然而,當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情況發(fā)生了變化。法院審理發(fā)現(xiàn),員工所提供的大量考勤照片和視頻顯示其頻繁且規(guī)律地打卡拍照,這種行為模式并不符合正常的加班情況,更像是有意為之的證據收集。同時,公司方的證人也指出,該員工在所謂的“加班”時間里,存在看視頻、聽音樂乃至在辦公室留宿等非工作行為?;谶@些證據,一審法院判定員工的行為屬于惡意收集證據,不構成真正的加班,因此公司無需支付加班費。
員工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但在二審中,法院維持了原判,認為員工提交的證據并不能有效證明加班事實,反而顯示出其行為是在刻意準備訴訟材料。最終,法院駁回了員工的上訴請求,確認公司無需支付所要求的加班費。
在勞動關系解除后,單位會開具離職證明,這一文件扮演著多重重要角色。它不僅證實了雇員與雇主之間的勞動關系已正式解除或終止,還表明雇員是遵循正規(guī)程序離開,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
2024-07-04 10:10:10離職證明有多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