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工作以來,王佳佳勤勉敬業(yè),公正司法,榮立“個人三等功”,獲得“郾城區(qū)先進政法干警”“先進個人”“十佳辦案能手”等榮譽。
【2】遇害法官所在單位曾聲援不徇私情被殺害的法官
8月12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轉發(fā)河南漯河市郾城區(qū)法院通報,似有公開聲援意味。
因為2021年1月12日,湖南高院審判監(jiān)督第一庭副庭長周春梅同志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絕犯罪嫌疑人向某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殘忍殺害,年僅45歲。
同年1月14日,郾城區(qū)人民法院曾轉發(fā)人民法院報的文章公開聲援湖南高院副庭長周春梅。該文章稱,司法權威不容暴力挑釁,兇徒的這種暴力行為是對國家法治尊嚴的挑釁與踐踏,但是這種行為動搖不了追尋正義、公正司法的堅定決心?!?021開年,我們竟如此失去了一位優(yōu)秀的戰(zhàn)友!我們強烈譴責殺害法官的暴力行為!正義絕不會向邪惡低頭!”
文章指出,法治是現(xiàn)代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保護法官依法履職應當成為全社會的一致共識。法官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才能更好地維護公平正義,群眾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維護。
現(xiàn)今,亟待從擴大法官人身保障的區(qū)域范圍、對象范圍、降低威脅法官行為的懲戒難度、增強法官安全防范意識、增加法官保護舉措和力度以及增設藐視法庭罪幾個方面來建立健全法官的人身保障機制,為法官提供更加安全的職業(yè)環(huán)境。
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guī)定》曾表明,法官、檢察官依法辦理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程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
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有關機關應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干預司法活動和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直至追究責任。
當?shù)貢r間21日,在以色列南部靠近加沙邊境的城市斯代羅特,以色列通信部官員以向卡塔爾半島電視臺提供畫面為由,扣押了美國聯(lián)合通訊社(美聯(lián)社)部分設備。
2024-05-22 00:57:15以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