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強奸女乘客未遂一審獲刑一年
青海省西寧市一名網(wǎng)約車司機在夜間接單后,送女乘客回家途中企圖強奸對方。因女乘客強烈反抗未能得逞。近日,西寧市城北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司機強奸女乘客未遂一審獲刑一年!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某為男性,漢族,1993年出生于青海省西寧市,小學文化程度,職業(yè)是網(wǎng)約車司機。
2023年8月2日晚上11點左右,張某駕駛白色網(wǎng)約車將化名為小鵑的被害人送到西寧市某小區(qū)門口。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欲,他在車內(nèi)強行親吻并撫摸小鵑,意圖實施強奸。由于小鵑激烈反抗并逃跑,張某未能得逞。隨后張某追到小區(qū)內(nèi),并拍下了小鵑脖頸處的紅色印記,威脅她與其保持聯(lián)系。當天張某被警方傳喚歸案。
法院認為,張某違背婦女意愿,使用暴力和脅迫手段企圖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gòu)成強奸罪。盡管張某已著手實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屬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此外,張某明知他人報警而在現(xiàn)場等待公安機關處理,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于自首,可以從輕處罰。他還自愿認罪認罰,并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從寬處理。
綜合考慮本案案情及犯罪情節(jié),張某作為網(wǎng)約車司機本應保護乘客安全,但他卻預謀與乘客發(fā)生性關系,并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阻止其下車并在車內(nèi)意圖實施強奸,情節(jié)惡劣,不屬于犯罪情節(jié)較輕的情形,不宜適用緩刑。因此,法院對辯護人提出的適用緩刑的意見不予采納。
最終,法院判決張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8月16日,山東煙臺男子強奸未遂監(jiān)視居住時殺害19歲堂妹案在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2024-08-16 16:49:55男子強奸他人未遂殺害19歲堂妹一審被判死刑8月12日,山東煙臺男子陳某因強奸未遂在被監(jiān)視居住期間殺害19歲堂妹一案有了新進展。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從被害人家屬陳先生處獲悉,該案將于本周五8月16日開庭宣判
2024-08-16 13:29:58賠償7.8萬馬某系甘肅臨夏某小學副校長,被控強奸班內(nèi)16歲女生,獲刑4年半。
2024-10-18 10:52:49小學副校長被控性侵16歲女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