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邯鄲,楊妞花找到了當年給余華英提供落腳點的王國付,懇求他為自己作證,但對方不肯,楊妞花希望,90多歲的他能在人生將要走到終點時認清自己的錯誤。她告訴王國付,「你今年90多歲,你比我媽媽多活了60年?!棺罱K在多次的懇請下,王國付答應出來作證。
隨后,楊妞花就開始積極參與這起案件的立案、調(diào)查以及庭審,最終貴陽警方成功立案。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重審所涉及的6名受害兒童并非余華英主動交代,而是公安部門在一審后逐步摸排、偵查出來的,把扎實的證據(jù)擺在余華英面前,她沒有退路,才點頭承認的。
楊妞花說,在法庭上,余華英對自己做過的事情一向閃躲,試圖狡辯為自己開脫——面對所有有利于她的證據(jù),她全部都可以清楚地講出來,甚至當庭反駁。但只要對她不利的,她就會說自己曾經(jīng)被車撞過,失憶了。由于和她一起施行拐賣的情人如今已不在人世,余華英會把罪責推脫到對方身上,「我當年年少不懂事」、「當時我是被別人教唆」。
這意味著,余華英從未真心伏法、真心認錯。而她在庭上的種種狡辯,對于受害者和他們的家長來說也是一種傷害。
曾經(jīng),楊妞花想過,如果余華英在法庭上能夠坦白一點,提供一些更有用的線索,這樣就算法庭判她無期或者死緩,自己不會提出抗訴,或許也不會「咬死」請求死刑。但最終余華英一次次的狡辯讓她看到,她只想茍活,而非真正悔罪。
楊妞花堅定決心,余華英非死不可。
2024年10月,庭審結束楊妞花向記者講述庭審經(jīng)過圖源視覺中國
「還是賣小孩賺錢」
宣判的那天,楊妞花向大眾描述最多的一個場景就是——她和余華英對視了一眼,對方迅速低下了頭,沒再抬起。
一審曾被判死刑的人販余華英,因發(fā)現(xiàn)漏罪等原因,案件被發(fā)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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