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相親對象發(fā)生關系5個月后,因女方懷孕并提出80萬元補償沒答應,被女方告強奸罪獲刑2年!男子出獄后申請再審:“鑒定顯示,她引產(chǎn)的孩子不是我的……”網(wǎng)友:法官一直在突破社會的底線,這樣下去誰敢結婚?
從牢里出來后,劉志強(化名)一百個不服氣!他莫名其妙背上“強奸犯”的名號,不僅工作丟了,前途被毀了,在村里也被人指指點點。
所以,他申請了再審,希望法院能給他一個無罪的判決!
而這一切,都要從2022年開始說起。
當時的劉志強是個光棍,一直想找個老婆結婚。而他的女性朋友杜娟就當起了紅娘,把她的同事兼室友宋小倩(化名)介紹給了劉志強。
劉志強和宋小倩一見鐘情,沒多久就確定了戀愛關系,并且發(fā)生了性關系。
但后來兩人鬧矛盾,婚事沒談攏分手了。
5個月后,宋小倩挺著大肚子找上劉志強,說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要求補償80萬!
劉志強很吃驚,都分開5個月了,宋小倩怎么確定孩子就是他的?更何況什么覺睡一下要80萬?怎么不去搶呢?
“你不給這筆錢,我就告你強奸!”宋小倩放出狠話!
“如果我是強奸,你當初為什么不立即報案,而是5個月發(fā)現(xiàn)懷孕后跟我要80萬補償?”
劉志強拒絕補償80萬,宋小倩的家人當場報警!
宋小倩控訴劉志強前后強奸過他2次,而劉志強一直否認,說宋小倩是自愿的,并申請對宋小倩流產(chǎn)的胚胎進行鑒定。
法院安排鑒定后,排除劉志強是引產(chǎn)胚胎的生物學父親。
但宋小倩一口咬定劉志強是強奸,還說時隔5個月才報案,是因為被劉志強脅迫!
而一審法院最終認定劉志強的第一次性行為不構成強奸,但第二次性行為違背了宋小倩的意愿,構成強奸罪!
當時兩人鬧矛盾,分房住在兩個賓館房間。所以對于第二次性行為的發(fā)生,法院認為,相關的證人證言及監(jiān)控錄像顯示,被害人當晚自愿與被告人發(fā)生性關系的可能性不大。
劉志強進入被害人房間的時間為凌晨3時許,系通過用房卡撬門鎖的方式擅自進入的,且被告人供述,被害人此時處于酒后熟睡的狀態(tài)。
劉志強申請了上訴,但二審維持原判,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在監(jiān)獄里的每一天,劉志強都在不甘中度過,所以出獄后他提起了再審申請。
媒體聯(lián)系上女方,他們表示案件法院已經(jīng)作出判決,他們相信法院是公正的!
此事引發(fā)了熱議,有網(wǎng)友說,強奸罪不要證據(jù)嗎?只聽女方口供就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啊,5個月后能有什么證據(jù)?另外懷孕的小孩都不是男方的,只能說明女方很隨便??!
也有網(wǎng)友說,即使事前同意,事后只要女方報警,然后提取到生物DNA,而你又沒有錄像之類鐵證證明你沒有強奸,那么你必定被判強奸!你說什么都沒用!
還有網(wǎng)友說,我現(xiàn)在打了這個人一拳,兩年后這個人死了,能不能告我謀殺?即使這男的有婚前強來的嫌疑,這女的也有敲詐的嫌疑吧?以孩子為名要80萬,孩子卻不是他的,這個難道不用判刑嗎?
在與朋友介紹的對象發(fā)生性關系5個月后,劉某怎么也沒想到,對方懷孕了,還向其提出了80萬元的補償。因拒絕這一訴求,女方家人當場報警,檢察機關更是以犯強奸罪對其進行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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