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編寫了“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供中小學校和學生學習參考。
這份指南詳細解答了中小學生橫過道路的規(guī)定、在道路上行走的注意事項、騎車年齡要求、騎乘車輛時的注意事項、緩解上下學交通擁堵的方法、保障校門口交通安全的措施、對校內車輛管理的要求、校內車輛通行規(guī)定、校園周邊應設置的交通標志和設施,以及校車安全管理要求等問題。
指南中明確指出,中小學生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情況下靠路邊行走。通過路口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不得看手機、接打電話或聽音頻。未滿12周歲的中小學生不得騎行自行車上路,不得在摩托車后座乘坐;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未滿18周歲不得駕駛機動車輛。騎車時不得戴耳機聽音頻或打電話,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得突然猛拐,過人行橫道時應推行。
為緩解上下學時段接送學生車輛集中通行和停放壓力,建議采取錯峰上下學、單向交通、遠端停車等措施。學校門口應設置緩沖區(qū),并合理設置阻車樁,施劃網狀線。提供校車服務的車輛需取得校車使用許可,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校車駕駛人須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門審驗。載有學生的校車應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不得超員。
12月2日是第十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教育部和公安部共同編寫了“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供中小學校和學生學習參考。該文件詳細解答了如何緩解中小學門口上下學交通擁堵以及如何保障中小學門口交通安全等問題
2024-12-03 09:24:00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12月17日,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發(fā)布了《校園商超規(guī)范管理指導意見(試行)》。該意見指出,中小學和幼兒園通常不應在校內設立校園商超。已經設置的校園商超需逐步退出
2024-12-18 01:15:50廣東四部門發(fā)文規(guī)范校園商超12月2日是第十三個“全國交通安全日”,教育部和公安部共同編寫了“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供中小學校和學生學習參考。該指南詳細解答了如何緩解中小學門口上下學交通擁堵、如何保障中小學門口交通安全等問題
2024-12-03 20:43:02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發(fā)布12月17日,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發(fā)布《校園商超規(guī)范管理指導意見(試行)》,明確中小學、幼兒園一般不得在校內設置校園商超,已經設置的要逐步退出
2024-12-18 13:10:57廣東擬禁止中小學設置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