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11股細節(jié)曝光。近日,遼寧證監(jiān)局披露了一則操縱市場的處罰決定。陳明因操縱“匯金通”等11只股票,被沒收違法所得531.52萬元,并處以1102.15萬元罰款。陳明通過控制4個證券賬戶,采用封漲停、虛假申報的方式交易股票,影響價格后反向賣出獲利。
根據(jù)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遼寧證監(jiān)局對陳明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diào)查,并于2024年11月27日舉行了聽證會。調(diào)查結(jié)果顯示,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間,陳明使用“陳明”中投證券賬戶、“張某”中投證券賬戶、“張某”光大證券賬戶以及“黃某虹”中投證券賬戶進行操作。這些賬戶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陳明家庭自有資金和黃某虹的資金,陳明代為投資決策但未收取報酬。
在涉案期間,陳明操縱了包括匯金通(603577.SH)、揚農(nóng)化工(600486.SH)、志邦家居(603801.SH)等在內(nèi)的11只股票。遼寧證監(jiān)局認為,陳明通過封漲停和虛假申報的方式交易這些股票,影響了相關(guān)股票價格并從中獲利,構(gòu)成了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具體操縱手法上,陳明在漲停價位尚有大量未成交訂單且市場成交量萎縮的情況下,以漲停價申報買入。例如,在操縱“匯金通”股票時,陳明在漲停價位分兩筆申報買入200萬股,至收盤未成交也未撤單,其申報量占同期市場漲停價申買量的85.44%。當(dāng)日,“匯金通”以漲停價收盤。次日,陳明反向賣出約15萬股,盈利約3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