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廁所內生下了一名早產女嬰,嬰兒掉入糞坑并開始啼哭。然而,當她叫來同居男友(即女嬰的生父)后,兩人并未對嬰兒進行施救。最終,有群眾發(fā)現失去生命體征的嬰兒并向公安機關報警,警方隨后將兩人抓獲。西安中院近日公布的二審裁定書顯示,駁回了女嬰生父代某的上訴。此前,代某及女嬰生母余某因犯故意殺人罪,分別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3年。
余某生于1990年,來自四川巴中,而比她大25歲的代某是四川南充人。兩人各有家庭,在2021年7月打工時相識,并在西安灞橋區(qū)一民房內同居。2022年11月17日凌晨2時許,余某在該民房對面的旱廁內誕下一嬰兒,由于自身重量,嬰兒墜入糞坑并發(fā)出哭聲。余某隨即打電話叫來了代某,兩人用剪刀剪斷臍帶后直接回屋休息,沒有采取任何施救措施,導致嬰兒死亡。經鑒定,新生兒為34周左右的早產兒,存活能力低,出生后未得到及時救治而死亡。
當天,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廁所糞坑內發(fā)現一名已無生命跡象的嬰兒。經過調查,警方迅速將代某和余某抓獲。一審法院認定,代某和余某共同故意非法剝奪親生女兒的生命,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情節(jié)較輕,構成故意殺人罪。盡管嬰兒墜入糞坑后仍有生存可能,但兩人放任其死亡結果的發(fā)生,導致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救治而死亡,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且系共同犯罪。因此,根據兩人的犯罪動機、情節(jié)、危害后果及認罪悔罪態(tài)度,西安灞橋區(qū)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代某和余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3年。
代某在一審判決后提出上訴,認為原判量刑過重,請求從輕處罰。然而,西安中院審理后認為一審量刑并無不當,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名女子在廁所內生下一名早產女嬰,嬰兒掉入糞坑并啼哭。她隨后叫來了同居男友,即女嬰的父親,但兩人并未對孩子進行施救。直到有群眾發(fā)現嬰兒已經失去生命體征并向公安機關報警,兩人才被警方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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