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中,吉大順在執(zhí)行死刑前因病去世,未受到法律的審判。臨終前,他見到了妻子和17歲的兒子。石畢和鄧立鋼被判處死刑。石畢坦然赴死,心率始終穩(wěn)定,對死亡沒有懼怕,反而感到解脫。鄧立鋼則在被執(zhí)行死刑前一天突然崩潰,一夜之間變得癱軟無力,最終是被四人用輪椅推上刑場。
這三個男人默契地將所有罪責(zé)攬在自己身上,表示宋紅玉并未參與殺人。他們希望為這個有了兒子的女人留下一條生路。然而,黃鶯的“鬼魂”回歸了。甄珍通過宋紅玉戴在她手上的手鐲找到了黃鶯的老家,并發(fā)現(xiàn)黃鶯有一個幾乎長得一模一樣的雙胞胎妹妹。面對黃鶯的雙胞胎妹妹,宋紅玉以為是黃鶯的冤魂索命,終于承認(rèn)了殺人事實(shí)。這起長達(dá)14年的碎尸案終于告破。
石畢是四人中最清醒的一個。被捕后,沒有任何親人探望。他曾盜竊、被工廠開除,在絕望時得到鄧立鋼的幫助,開始跟隨鄧立鋼犯罪。盡管他學(xué)歷高且曾想收手,但出于恐懼一直跟隨著鄧立鋼。他故意將自己的駕駛證藏在抽屜下,希望警察能看到,但他沒錢花且害怕鄧立鋼。石畢沒有結(jié)婚,沒有孩子,與一個難看的女人搭伙過日子,但從不領(lǐng)證或生育。他把自己當(dāng)成野獸,能活就活,死了也不留下任何東西。
鄧立鋼是四人中最狠也最怕死的人。他不允許其他三人與家人聯(lián)系,威脅宋紅玉和吉大順不得回家,否則會殺害他們的親人。然而他自己卻把母親、弟弟以及宋紅玉的父親和弟弟接到身邊。他對自己的母親和宋紅玉的父親孝順,甚至在爭吵時跳樓也不動手打老丈人。他們最終落網(wǎng)是因?yàn)猷嚵摰哪赣H癡呆且未改名,而他的弟弟回雪城看病暴露了行蹤。鄧立鋼被捕后極度思念家人,但同時又表現(xiàn)出極端的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