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酒后踢踹他人車輛,并上車頂“跳舞”,最終導致兩車損壞,因尋釁滋事罪獲刑。事發(fā)當日,車主劉某與朋友在順義區(qū)后沙峪的一個飯店吃飯,將車停放在了飯店的停車場內。吃飯時,劉某聽到外面動靜很大,發(fā)現(xiàn)自己的車上竟然躺著一個人,車輛前機蓋、后備箱和車頂部有好幾個大坑。見該男子睡著,劉某無奈報警。
監(jiān)控顯示,涉事男子龐某先對一輛白色轎車不停踢踹,并用力拉拽車門,隨后爬到車頂亂蹦亂跳。從這輛車的車頂下來后,龐某又對著劉某的轎車連踢帶踹,最后爬到劉某的車頂上跳累了,躺在車頂上呼呼大睡。
第二天上午,龐某在派出所醒來,看著監(jiān)控中的醉態(tài)感到羞愧。這不是他第一次因醉酒闖禍,2016年6月他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兩個半月。
經(jīng)鑒定,龐某破壞的兩輛車輛損失共計13059元。案發(fā)后,龐某向劉某、吳某表達歉意并進行了賠償,劉某、吳某也對龐某表示了諒解。但龐某酒后無故踢踹、踩踏致兩車損壞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龐某認罪認罰且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檢察機關建議判處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適用緩刑,法院支持了這一量刑建議。
檢察官提醒市民,與親友聚會小酌切不可過于貪杯,更不能酒后言行失控,隨意損毀他人財物或與他人發(fā)生沖突,一時放任可能會涉嫌刑事犯罪,害人又害己。
【北京八一湖畔上演生死救援!#男子酒后游泳突發(fā)溺水被航空工程師成功營救#】兩天前,北京八一湖畔發(fā)生了一起驚險的救援事件。
2024-08-30 14:34:26男子酒后游泳溺水被航空工程師搭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