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女士在社交媒體上反映,1月22日她在動車上被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導致7個月的孩子早產離世。2月19日,她表示已找到行李的主人,并準備起訴。
張女士提到,事發(fā)后列車長沒有幫忙聯(lián)系救護車或詢問是否需要中途下車,而是選擇廣播尋醫(yī)。幸好車上有醫(yī)生乘客,在查看了她的情況后陪同她提前在南寧站下車。但下車后車站人員并未幫忙叫救護車或安排出站,她們只好步行出站打車前往南寧婦幼保健院檢查。從入院到坐月子的第26天,鐵路部門和行李主人均未聯(lián)系過她們。盡管多次向鐵路部門聯(lián)系,得到的回復是責任在于行李主人,而行李主人則認為是鐵路的責任,雙方一直在推卸責任。
南寧站相關工作人員稱此事發(fā)生在列車上,應由廣州鐵路局負責。廣鐵集團已有人員處理此事。對于車站工作人員未提供醫(yī)療服務協(xié)助的情況,南寧站服務臺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當天情況,但只要列車長提出或乘客提出需求,服務臺都會為重點旅客提供幫助。
南寧市婦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員介紹,張女士入院后做了剖宮產手術,但孩子未能保住。關于是否因被行李箱砸中才做的剖宮產手術,工作人員未作回應。
12306客服工作人員表示已經(jīng)有人反映此事并記錄下來,廣州鐵路局已有相關工作人員正在處理。廣州鐵路12306客服則表示暫不掌握該情況,若要反映此事需由乘客本人聯(lián)系。
南寧市婦聯(lián)的工作人員表示已收到當事人朋友的求助,并解釋了法律層面的問題。具體情況還在了解中,若屬實會關注、跟進。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認為,如果經(jīng)調查行李主人規(guī)范放置行李且無過錯,則無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反之,若未規(guī)范放置導致行李掉落,行李主人需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鐵路方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允許不符合要求的行李箱帶進車廂等情況發(fā)生,則視為鐵路方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需承擔一定的侵權賠償責任。
近日,網(wǎng)友張女士在社交媒體上表示,1月22日她在動車上被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導致7個月大的胎兒早產離世。2月19日,張女士回復網(wǎng)友留言時稱已找到行李的主人,并準備起訴
2025-02-20 08:14:18鐵路部門回應孕婦被砸致嬰兒離世近日,網(wǎng)友張女士在社交媒體上反映,1月22日她在動車上被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導致孩子早產離世。鐵路方面于2月19日對此事進行了回應
2025-02-19 14:14:2012306回應孕婦被行李箱砸中致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