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案被最高法工作報告點名。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
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每年兩會報告的重要內容。報告指出,一方面,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犯罪。“人販子”余華英等罪大惡極的被告人均已被依法判處并執(zhí)行死刑。另一方面,有效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成為近年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面臨的新問題。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不斷增多,極端案件雖然數量保持穩(wěn)定,但個別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殘忍,引起廣泛關注,輿情普遍要求重判。去年發(fā)生的邯鄲三名初中生殺害同學案中,首犯被判處無期徒刑,這是我國首次對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罪犯頂格判罰。對于未參與預謀和加害行為的同案人員,因其不符合刑法對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所要求的“情節(jié)惡劣”,依法不予刑事處罰,而是由有關機構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最高法對這個案件處理十分慎重,開展了深入細致的社會調查,并總結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整體情況,挖掘悲劇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決不能一判了之,重點在于預防、綜合治理,通過司法保護促進六大保護形成合力,落到實處。希望通過對這個案件的處理,讓社會各界對未成年罪犯不再“皆曰可殺”。
司法保護也在積極發(fā)力。例如,最高法將負責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力量集中整合到民庭,強調民事保護和預防,而不是等到悲劇發(fā)生后再嚴懲。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某某、李某、馬某某故意殺人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處張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馬某某則不予刑事處罰
2024-12-30 11:20:38邯鄲初中生遭3名同學殺害埋尸案宣判對未成年人犯罪堅持寬容不縱容。邯鄲低齡未成年人殺人案的辦理體現(xiàn)了我國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態(tài)度
2024-12-30 11:45:59邯鄲初中生殺害同學未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