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夏女士在珠海開往上海的高鐵D942上被前座乘客的近28寸行李箱砸中頭部,當場暈倒。事發(fā)后,前座女子仍淡定地吃東西。列車員與乘警趕到現(xiàn)場,但雙方陷入責任推諉。鐵路工作人員表示從未處理過類似事件,也未明確責任劃分。行李箱主人拒絕承擔醫(yī)療費用。
到站前,夏女士要求簽訂調解協(xié)議,但遭到拒絕。行李箱主人聲稱必須提供除鐵路外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才會承擔責任,否則認為這是鐵路的責任。夏女士撥打了110和120,并拉著行李箱主人陪同去做CT檢查,但對方非??咕?。列車員在一旁勸阻并把那名女子拉上了車。
之后,夏女士撥打12306投訴,鐵路客服反饋稱鐵路不會承擔任何責任,并建議直接起訴。夏女士最終決定起訴前座乘客和鐵路部門,但由于行李箱主人住在其他省份,需跨省開庭,考慮到時間和精力,她選擇了調解。最終,行李箱主人賠償了1000多元醫(yī)藥費,而鐵路部門則拒絕擔責。
夏女士表示,若非地域限制,她一定會追究到底,因為她認為犯錯的人必須承擔責任。
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司機開車撞死行人,法院認定司機無事故責任,卻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行人周某剛有期徒刑2年6個月。這起案件被稱為“上海行人闖紅燈肇事案”,引發(fā)了公眾廣泛討論
2025-02-25 16:20:43汽車正常行駛撞死人是否需要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