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市場監(jiān)管總局通告了2024年度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監(jiān)督抽查情況。通報顯示,10家涉嫌違法違規(guī)的檢驗檢測機構存在問題,包括出具不實檢驗報告、未按照檢驗檢測標準要求進行檢驗檢測、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guī)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使用已經(jīng)過期的資質認定證書或標志等。
具體問題如下: 江蘇紅海車輛檢測有限公司在編號為20231042-S的報告中未事先取得委托人對分包檢驗檢測項目的同意;編號為20241027-S的報告未能提供前照燈配光性能測試設備采集生成的原始記錄;20241025-S、20241026-S、20241027-S的報告“電動機額定連續(xù)輸出功率”項目測量時長不滿足標準要求。
山西省檢驗檢測中心 (山西省標準計量技術研究院) 的資質認定證書附表中有3個方法標準已廢止,但未按要求向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xù);編號為YLJY202300005的報告“導管腔測量流量”項目原始記錄只測量1次,未按標準要求測量3次;編號為YLWT202400143、YLJY202400511的報告單項測量結論與報告總體結論不符。
廣東省造紙研究所有限公司未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手續(xù);編號為JBZP2024215-002的報告簽發(fā)時間早于分包項目檢測時間;編號為JBZP2023534-003的報告未事先取得委托人對分包檢驗檢測項目的同意。
廣東有色工程勘察設計院未辦理檢驗檢測報告授權簽字人變更手續(xù);編號為2023 (T) 182、2023 (T) 056的報告樣品的采集、制備等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
昆山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心編號為 KBTC230476 的報告未按照標準規(guī)定傳輸、保存原始數(shù)據(jù)。
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jiān)測山西中心、山西省預防醫(yī)學科學院) 編號為 X2024-001-01-X 的報告“醫(yī)療用水菌落總數(shù)”項目和編號為S2023-001-01-W的報告“總黃酮”項目未在資質認定證書規(guī)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內。
山西省生態(tài)環(huán)境監(jiān)測和應急保障中心 (山西省生態(tài)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 在已獲得新的資質認定證書的情況下,編號為 SXHB-2024-F-020的報告使用已過期的資質認定證書或標志;編號為SXHB-2023-F-006的報告“γ 輻射周圍劑量當量率”項目未按標準要求進行轉換系數(shù)換算。
建科環(huán)能科技有限公司編號為NCSA-2022S-0037、NCSA-2022S-0040 的報告使用已過期的資質認定證書或標志。
農業(yè)農村部農作物種質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 (濟南) 在已獲得新的資質認定證書的情況下,編號為24-0015的報告使用已過期的資質認定證書或標志。
中國科學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編號為 (2022) 生字第 A006 號的報告使用已過期的資質認定證書或標志。
根據(jù)《檢驗檢測機構監(jiān)督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對上述10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并移交屬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