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韓國最高法院對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的三審結果進行了宣布。最高法院沒有直接宣判李在明無罪或有罪,而是將案件發(fā)回二審法院重新審理。這意味著李在明可以繼續(xù)參加總統(tǒng)大選。
韓國最高法院認為今年3月首爾高等法院對李在明案的二審判決存在問題,要求首爾高等法院進行重審。二審判決認定李在明無罪。盡管重審通常需要數月時間,但這也意味著李在明可繼續(xù)參加6月3日的總統(tǒng)大選。此前,韓國媒體普遍預計最高法院的裁決不會剝奪李在明的參選資格,以避免國家進一步陷入動蕩。然而,最高法院要求案件重審的決定,將進一步激化韓國朝野對于李在明參選資格的政治紛爭。
檢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作為總統(tǒng)候選人接受采訪時,謊稱不認識城南城市開發(fā)公社第一開發(fā)處處長金文基,并否認曾與金文基一起打高爾夫。金文基涉及城南市的一起地產開發(fā)貪腐案,在調查期間死亡。涉案項目推進期間,李在明任城南市市長。此外,檢方還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0月接受國會審查時,就另一個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所涉用地規(guī)劃問題作虛假陳述。根據韓國《公職選舉法》,競選期間以當選為目的而進行虛假陳述的候選人將面臨最高5年監(jiān)禁。如果總統(tǒng)候選人被判罰款100萬韓元以上或有期徒刑,將自動喪失議員資格,并在10年內喪失被選舉權。
去年11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他1年監(jiān)禁,緩刑2年。這一判決也意味著他無法參加下一次總統(tǒng)大選,李在明隨后向首爾高等法院提起上訴。首爾高等法院在3月26日的二審判決中推翻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判定李在明無罪。
目前,李在明是韓國最熱門的總統(tǒng)候選人,支持率遙遙領先其他候選人。韓國四家民調機構5月1日聯(lián)合發(fā)布的調查結果顯示,李在明的支持率升至42%,比上周上漲1個百分點。代行總統(tǒng)職權的國務總理韓德洙支持率為13%,執(zhí)政黨國民力量黨內初選候選人韓東勛和金文洙分別為9%和6%。改革新黨候選人李俊錫為2%。民調顯示,如果大選在李在明、韓德洙和李俊錫之間展開,李在明支持率為46%,韓德洙和李俊錫分別為31%和6%。韓德洙于周四宣布辭職,準備參加大選。
同一天,韓國檢察廳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為由對前總統(tǒng)尹錫悅提起公訴。此前檢方已經以涉嫌內亂罪對尹錫悅提起訴訟。檢方認為,尹錫悅涉嫌于去年12月3日在與時任國防部長官金龍顯等人合謀后宣布緊急戒嚴,并濫用職權調動軍警封鎖、占據相關設施并限制人員出入。他還涉嫌阻止國會議員進入國會大樓、企圖非法拘捕議員等方式妨礙投票,并動員情報司令部所屬士兵妨礙選管委人員工作。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負責審理尹錫悅涉內亂案,檢方已向該法院申請將內亂案和濫用職權案一并審理。
當地時間5月1日下午,韓國大法院對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首、總統(tǒng)候選人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宣判,決定將該案發(fā)回二審法院即首爾高等法院重新審理
2025-05-01 17:47:59李在明案被發(fā)回重審意味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