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熱心網(wǎng)友分析:大家沒有關注到大貨車好像沒有后防撞梁嗎?這個后防撞梁不應該是強制要求的嗎?目的就是防止被追尾保護后車的,大貨車如果有防撞梁特斯拉人應該不至于死
有不少網(wǎng)友指責:有關部門不作為,拖掛車防撞桿立法已經(jīng)多少年了,全都是敷衍了事,一旦出追尾事故,小車的保險杠無法受力形同虛設!
那么,從法律角度來講,到底該怎么看呢?
一、事故責任究竟誰買單?由誰來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diào)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同時,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規(guī)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
第56條: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本事件中,從視頻看,特斯拉是追尾方,一般情況下需承擔主要責任。但若貨車存在違規(guī)停放(如未開啟雙閃、未放置警示標志),貨車方可能需承擔次要責任。
對于死者家屬來源而言,接下來該怎么做呢?操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