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啟用"智駕"仍判醉駕 獲刑并處罰金!7月7日,浙江嘉興秀洲區(qū)傳媒中心發(fā)布了一起醉酒駕駛案例。經秀洲區(qū)檢察院起訴,秀洲區(qū)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男子宋某拘役一個月十五日,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案例顯示,宋某在酒后啟動了智駕系統(tǒng)并上路行駛。當遇到交警設卡查酒駕時,他被當場查獲。盡管使用了智能駕駛系統(tǒng),但宋某的行為仍被視為危險駕駛。
2024年12月30日上午9點24分左右,馬某駕駛一輛白色小車在新疆烏魯木齊的道路上逆行,導致其他車輛紛紛避讓。最終在一處路口,馬某接連碰撞了三輛車,造成四車受損
2025-01-24 16:13:23男子早上喝酒后醉駕逆行連撞三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