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生小玲講述了她從“花轎變輪椅”的故事。2023年,同居男友楊某動手導致她左右手不同程度受傷,生活不便。2024年,因她想做手部手術(shù)盡快恢復,兩人再次爆發(fā)爭吵,楊某再次動手,并說:“殘了就只能跟著我”。小玲隨后前往北京海淀香山派出所報警,但案件卡在傷情鑒定階段近10個月。
小玲和楊某于2022年底在朋友聚會上相識。楊某對小玲展開追求,不久后兩人確定關系并同居。然而甜蜜只維持了幾個月。2023年7月,小玲無意中得知楊某可能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案底。爭執(zhí)中小楊弄傷了小玲的雙手。醫(yī)院診斷為神經(jīng)痛、復雜區(qū)域疼痛綜合征等。楊某道歉并寫下保證書,承諾承擔醫(yī)藥費并給予照顧,小玲暫時同意和好。
盡管生活中有一些摩擦,小玲仍覺得人性本善。自2024年4月起,楊某頻繁提出領證,并安排拍攝“花轎”主題婚紗照,要求小玲把現(xiàn)有房產(chǎn)加他名字。2024年7月7日,雙方因小玲手部是否要做手術(shù)起了沖突,楊某再次動手,致她髖臼盂唇損傷。這次受傷后,小玲只能靠輪椅出行,生活完全依賴年近七旬的父母。
小玲認為她的手是楊某弄傷的,需要他負責手術(shù)費用。第二次受傷后,小玲擔心提分手對方還會動手,就在一次楊某出門后將其物品放置門口,并更換門鎖。2024年9月,小玲前往派出所報警。警方立案后,案件卻卡在傷情鑒定階段。小玲多次投訴未果,至今未拿到進一步的法律文書。
小玲希望楊某能夠負責她的手術(shù)費,讓她可以重新站起來,回歸正常生活,并希望施暴者受到應有的懲罰。記者撥打小玲提供的楊某電話,接電話的人表示自己并非楊某,也不認識楊某。楊某曾經(jīng)用于與小玲聯(lián)系的微信號也已不存在。小玲還曾向海淀區(qū)婦聯(lián)維權(quán)部尋求幫助,但楊某一直不同意到場調(diào)解。記者致電香山派出所,接線民警表示流程沒有問題。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表示,依據(jù)《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未領證但共同生活的情侶之間暴力行為同樣適用家暴條款。本案中,楊某兩次對小玲實施暴力,符合家庭暴力的特征,應認定為家暴。若最終小玲經(jīng)鑒定為輕傷及以上,楊某將涉嫌故意傷害罪。浙江倫和律師事務所王逸蕓律師也表示,即使未構(gòu)成輕傷,仍可依據(jù)《反家庭暴力法》申請告誡書或保護令。
有人覺得,只要和伴侶同居多年,便是“合法夫妻”,甚至天真地認為“白頭偕老”便能共享一切。但法律并不以感情為依據(jù)
2025-03-17 15:43:26與大16歲女友同居31年男子人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