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每月2420元上調至2540元,非全日制從業(yè)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6.4元調整為27.7元。
湖南省也發(fā)布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檔次:2200元/月、2000元/月和18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2元/小時、20元/小時和18元/小時。這些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選定適用的最低工資標準并報省廳備案。
上海市從2025年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690元調整到2740元,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夏季高溫津貼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4元調整為25元,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決定自2025年7月1日起調整全區(qū)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類:2200元、2040元和18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2.4元、20.7元和19元。
福建省從2025年4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265元、2195元、2045元和1895元,平均值為2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3.5元、23元、21.5元和20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nèi)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正常勞動包括勞動者按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內(nèi)從事的勞動及依法享受帶薪假期等。根據(jù)《最低工資規(guī)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特殊工作環(huán)境下的津貼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等。
在特定情況下,如病假期間、待崗期間或因事假、曠工扣除工資后,用人單位可以按照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水平支付工資。此外,部分行業(yè)如銷售業(yè)可能出現(xiàn)某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資甚至為零的情況,但全年收入較高時司法實務一般不支持補足工資的請求。若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jīng)濟損失,扣除賠償費用后工資也可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