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蘇享茂婚姻僅42天 千萬勒索終判12年!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對“翟欣欣敲詐勒索案”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翟某某(化名翟欣欣)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0萬元,同時需賠償被害人蘇享茂家屬經(jīng)濟損失7萬余元。這起歷時8年的“閃婚閃離”悲劇終于有了法律的裁決。
案件始于2017年3月,翟欣欣與WePhone創(chuàng)始人蘇享茂通過婚戀網(wǎng)站相識,僅3個月后便閃婚。然而,這段婚姻僅持續(xù)42天便以離婚告終。離婚期間,翟欣欣以舉報蘇享茂“漏稅”“灰色運營”相要挾,索要1000萬元精神損失費及海南房產(chǎn)。蘇享茂被迫支付660萬元并過戶房產(chǎn)后,仍遭翟欣欣多次威脅,最終于2017年9月7日跳樓身亡,遺書直指翟欣欣為“逼死自己的人”。
法院審理查明,翟欣欣與蘇享茂無共同財產(chǎn),其索要的財物均為蘇享茂個人財產(chǎn)。翟欣欣通過威脅手段迫使蘇享茂簽訂《離婚協(xié)議》,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既遂859.88萬元,未遂340萬元),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后果。
庭審中,翟欣欣認罪認罰并向蘇享茂家屬鞠躬道歉,但蘇享茂哥哥蘇享龍明確表示不會接受調(diào)解。法院綜合考慮其犯罪性質(zhì)、社會危害程度及檢方量刑建議,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
律師分析指出,翟欣欣的行為符合敲詐勒索罪構(gòu)成要件:“被害人蘇享茂是在恐懼心理下被迫交付財物,而非自愿贈與?!贝送?,蘇享茂的死亡直接影響量刑,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法院頂格判決彰顯司法對婚姻詐騙的零容忍。
此前,2023年4月的民事判決已要求翟欣欣退還蘇享茂家屬約1000萬元財物,并撤銷兩套房產(chǎn)所有權(quán)。但蘇享茂家屬并未止步,持續(xù)追究其刑事責(zé)任。蘇享龍表示:“弟弟的命不能用錢衡量,我們要的是法律的公正。”
婚姻關(guān)系并不是違法犯罪的法外飛地,司法雖不介入情感領(lǐng)域,但也要處理“家務(wù)事”
2025-09-19 22:29:37媒體評翟欣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