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出口管制 涉及多類設備與材料!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發(fā)布公告,對部分稀土設備、原輔料、超硬材料、鋰電池及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這些措施旨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
對于超硬材料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包括: - 平均粒徑小于等于50 μm的人造金剛石微粉 - 平均粒徑大于50 μm且小于等于500 μm的人造金剛石單晶(不包括用于裝飾、首飾的培育鉆石) - 線徑小于等于45 μm,所含金剛石平均粒徑小于等于8 μm,破斷拉力小于等于16 N的人造金剛石線鋸 - 金剛石齒硬度小于等于30 HRB,所含金剛石平均粒徑小于等于5 μm,最高工作速度大于等于40 m/s的人造金剛石砂輪 - 直流電弧等離子體噴射化學氣相沉積工藝技術
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包括: -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電鋰離子電池及其制造設備 - 壓實密度大于等于2.5 g/cm3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鐵鋰正極材料 - 三元正極材料的前驅體及相關設備 - 人造石墨負極材料及其生產(chǎn)設備和技術
對部分稀土設備和原輔料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包括: - 用于稀土生產(chǎn)加工的各種設備,如離心萃取設備、焙燒窯、萃取槽等 - 各類稀土礦和浮選藥劑 - 用于稀土生產(chǎn)的萃取劑
出口經(jīng)營者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等相關規(guī)定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并確保報關商品的真實性。屬于管制物項的,必須在報關單備注欄中注明“屬于兩用物項”并列明編碼;不屬于管制物項但參數(shù)接近的,需注明“不屬于管制物項”并填寫具體參數(shù)。
此外,公告還對境外特定出口經(jīng)營者的出口行為進行了規(guī)定,要求其在向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qū)出口特定物項前,必須獲得中國商務部頒發(fā)的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件。這些規(guī)定適用于含有或使用中國稀土技術生產(chǎn)的物項,以及原產(chǎn)于中國的相關物項。鋰電池出口管制 涉及多類設備與材料!
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發(fā)布了對鋰電池、人造石墨負極材料以及超硬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
2025-10-09 22:09:01中國對鋰電池等實施出口管制今天,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發(fā)布公告,決定對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2025-10-10 08:18:37中國為何對鋰電池等實施出口管制商務部發(fā)布2025年第62號公告,決定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
2025-10-09 12:24:39這些稀土相關物項未經(jīng)許可不得出口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近日在法國巴黎與歐盟委員會貿(mào)易和經(jīng)濟安全委員謝夫喬維奇舉行會談。會談中,中方進一步澄清了中國出口管制政策,強調對稀土等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
2025-06-09 09:16:57商務部談稀土出口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