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前首富蘭世立近期高調向金龍魚宣戰(zhàn),但這家糧油巨頭的注意力集中在子公司一審敗訴的刑事案件上。金龍魚11月19日公告顯示,其下屬子公司廣州益海因合同詐騙罪被判刑,需與云南惠嘉共同賠償安徽華文經(jīng)濟損失18.81億元。今年前三季度,金龍魚實現(xiàn)歸母凈利潤27.49億元,若按一審判決結果執(zhí)行,公司利潤將受到嚴重影響。廣州益海不認可一審判決,并選擇上訴。金龍魚于11月21日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廣州益海董事長兼總經(jīng)理房彥江表示,安徽華文的損失是其與云南惠嘉內外勾結造成的,廣州益海才是被蒙蔽的一方。他強調,一審判決根本錯誤,廣州益海將積極進行上訴。

該案核心是一起圍繞棕櫚油交易的重大合同詐騙案。檢方指控,在2008年至2014年間,云南惠嘉公司負責人張利華通過賄賂安徽華文公司高管,將“先款后貨”的交易模式非法變更為“先貨后款”,并隨后通過偽造貨權轉讓通知書、對賬函等手段,大肆超額度提走并銷售存放在廣州益海等倉庫的棕櫚油,卻未向安徽華文支付足額貨款,造成其巨額經(jīng)濟損失。檢方認為廣州益海及其工作人員在此過程中收受賄賂,提供關鍵協(xié)助,掩蓋了貨物已被盜賣的事實,因此被認定為該合同詐騙案的重要幫助犯?;幢笔兄屑壢嗣穹ㄔ旱囊粚徟袥Q結果也認為廣州益海構成合同詐騙罪。

在金龍魚召開的投資者說明會上,房彥江堅稱廣州益海被冤枉。他表示,本案的本質是在安徽華文與云南惠嘉違規(guī)從事融資性貿易過程中,云南惠嘉通過長期行賄安徽華文高管及員工,與安徽華文內外勾結、共同造假,造成國有資產(chǎn)巨額損失。安徽華文掩蓋損失近十年,在涉事高管因職務犯罪被立案調查后,企圖將巨額損失非法轉嫁給廣州益海。安徽華文對所謂“詐騙”行為不僅知情,而且直接參與、配合,故本案不存在“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而被騙的情形。房彥江稱,廣州益海才是被蒙騙一方。

金龍魚方面進一步闡述了廣州益海未參與合同詐騙案的核心依據(jù)。他們指出,安徽華文高管收受賄賂后,不僅違規(guī)將交易改為“先貨后款”,更直接指導并傳遞了用于提貨的偽造文件,而廣州益海僅是依據(jù)其指令行事的被蒙蔽方。此外,安徽華文在收到真實庫存函后故意銷毀,并長期以假報表欺騙審計,廣州益海不可能知道安徽華文的高管及合同授權人員會從事上述造假行為。金龍魚還從客觀條件上提出反駁:廣州益海罐容僅約16萬噸,除去自用外,可對外中轉的不足10萬噸,根本無法承載指控中所述的百萬噸棕櫚油存量。此外,公司沒有理由為安徽華文免費存儲棕櫚油長達十幾年,且棕櫚油質保期較短,行業(yè)內從未有企業(yè)可將其存儲十幾年而不銷售。
在說明會中,房彥江列舉了多項上訴理由。他認為公司在整個交易中處于被蒙蔽地位,對所謂的“詐騙行為”既不知情,更未參與,主觀上完全沒有犯罪故意。從客觀行為看,廣州益海向云南惠嘉采購棕櫚油的價格均為合理甚至偏高的市場價格,并未從中獲取任何非法利益。最關鍵的是,一審判決所依賴的《審計報告》在程序與實體上存在瑕疵,其結論前后矛盾,并錯誤地用“期貨價格”來衡量“現(xiàn)貨交易”,人為選取了極端數(shù)據(jù),導致認定事實根本錯誤。房彥江還指出,一審判決違背基本的商業(yè)常識。一是對進口貿易的商業(yè)常識缺乏基本認識,將合法合規(guī)的在途貨物買賣與進口報關流程,錯誤認定為幫助詐騙行為;二是作為貿易商,安徽華文進口棕櫚油后數(shù)十年不銷售,違背貿易常識和國有資產(chǎn)保值增值的基本要求;三是棕櫚油保質期較短,不可能長期存放十多年而不變質,并且存儲十多年,光倉儲費就需要幾十億人民幣;四是廣州益海的罐容約為16萬噸,除去自用外,可以對外中轉使用的不足10萬噸。安徽華文宣稱有100多萬噸棕櫚油長期存儲于廣州益海,背離基本業(yè)務常識。
上訴理由還認為,該案存在嚴重的程序違法以及一審判決違背基本刑事證據(jù)規(guī)則,采信證據(jù)根本錯誤。房彥江稱,一審判決對在案證據(jù)、辯方證據(jù)中,大量足以證實廣州益海無罪的證據(jù),無故均未采信;對包括《審計報告》在內的明顯不真實,甚至不合法的證據(jù),堅持作為定罪依據(jù)予以采信;對于本案定罪量刑的關鍵事實,一審判決在沒有證據(jù)的前提下,僅以毫無依據(jù)的推定代替證據(jù),予以認定。金龍魚方面據(jù)此表示,一審判決根本錯誤,公司堅持認為本案二審依法應當改判。公司方面還提到,一審判決廣州益海承擔18.81億元損失賠償沒有依據(jù),并認為并沒有證據(jù)證明柳德剛有幫助云南惠嘉詐騙安徽華文的行為。
案件最終定論需等待二審結果。金龍魚方面稱,如二審維持原判,公司將依法提起再審申請。由于案件目前尚處于上訴期內,一審判決并未生效,該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市場已對此作出反應,金龍魚股價自11月20日起連續(xù)受挫。截至11月24日,其區(qū)間跌幅達7.97%,市值蒸發(fā)約90億元。
金龍魚(300999.SZ)發(fā)布公告稱,其下屬子公司益海(廣州)糧油工業(yè)有限公司(下稱廣州益海)在一審判決中被判構成合同詐騙罪。金龍魚表示不認可一審判決,并當庭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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