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生育政策
1971年
我國制定“四五”計劃,提出“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
1973年
第一次全國計劃生育匯報會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后結(jié)婚,女24周歲以后生育;“稀”指生育間隔為3年以上;“少”指一對夫婦生育不超過兩個孩子。
1978年
中央下發(fā)報告,明確提出“提倡一對夫婦生育子女?dāng)?shù)最好一個,最多兩個”。
1982年
《中共中央、國務(wù)院關(guān)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顧農(nóng)村獨女戶生育二胎。
2013年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定,同意啟動“單獨二孩”政策。
南開大學(xué)人口與發(fā)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推測,實施“單獨兩孩”政策,將使老齡化水平下降。
2030年
24.1%下降到23.8%
2050年
34.1%下降到32.8%
2100年
39.6%下降到34.3%
本版稿件/據(jù)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