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逃亡當天的情景,孫新稱,他從自己控制的賬戶里取了50多萬元現(xiàn)金,從北京到達天津,并從天津乘坐飛機到達廣州。在廣州,他找黃牛把人民幣兌換成外幣,從深圳羅湖口岸出境到了泰國。后因泰國簽證到期,又去了柬埔寨。
開庭前,孫新一直堅持不讓通知家人。他稱,逃亡這么多年,“沒有照顧過孩子和父母,對不起家人”。逃亡中不敢與家人聯(lián)系,如今孩子已有十六七歲。
庭審結(jié)束后,孫新的辯護人向記者介紹,孫新逃亡的7年中,有4年生活在柬埔寨。因為逃亡,孫新的生活很艱辛,沒有固定的住所,最困難時連飯都吃不上。孫新改名換姓在柬埔寨打工,被抓前正在一家工廠做會計。
據(jù)了解,孫新所在柬埔寨的工廠的同事,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平日里雖然不怎么和孫新直接接觸,但感覺他十分沉默,也很少出門,“平時年輕人在一起聊天或者喝酒,他都不參與”。直到看到很多警察把孫新帶走,才知道孫新是在逃人員。
去年4月,按照“天網(wǎng)”行動統(tǒng)一部署,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其中就包括孫新。
去年6月8日下午,孫新被押解回國,在機場等候他的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反貪局的檢察官們,他們向?qū)O新宣讀了《逮捕決定書》,逃亡海外近7年之久的孫新最終沒有逃脫法網(wǎng)。
據(jù)北京紀委2016年3月通報,北京市7名“百人紅色通緝令”外逃人員已有3人歸案,緝捕和勸返15名外逃職務(wù)犯罪嫌疑人,抓獲21名外逃境外經(jīng)濟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