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宣誓儀式上,被稱為“長毛”而聞名的香港社民連梁國雄,舉著黃傘和一本《基本法》道具書上臺宣誓,并且邊走邊叫口號。他在宣誓時也故意將完整句子的誓詞分開,包括在“中華人民”與“共和國”之間停頓。梁國雄完成宣讀誓詞后繼續(xù)高叫口號,要求“撤銷人大8.31決定”、“我要雙普選”、“人民自主自決”、“毋須中共批準(zhǔn)”,并撕毀《基本法》道具書。
香港政治反對派是為推動香港社會治理而存在的,法律決不應(yīng)對他們借助公職推動“港獨”、危害國家安全提供庇護(hù)?!皟芍啤笔恰耙粐敝碌摹皟芍啤?,與“一國”做明確無誤的對抗必須受到打擊,法律的基本精神要求在這方面有所作為和行動。
惡搞宣誓就職儀式的個別候任議員在香港得到部分人的支持,對他們進(jìn)行處置或會引發(fā)相關(guān)力量的抵制。然而無論有多大代價,對他們的依法追究都應(yīng)堅決采取。我們相信,相關(guān)行動的正義性無論拿到哪里都極易辨認(rèn)。想想看吧:那幾個人以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立法會候任議員的身份褻瀆《基本法》,羞辱當(dāng)選誓詞,這在全球任何地方都必遭主流社會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