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5日晚,一名香港中文大學女生手撕“港獨”海報,表達對校園出現(xiàn)“港獨”文宣的不滿,當遇到播“獨”者干預的時候,女生以流利英語表明“港獨”分子沒有權代表自己播“獨”,大批香港網(wǎng)民力挺這個女生,并贊“女中豪杰”。7日起,又有不少學生和社會人士加入到反對宣揚“港獨”的行列。
對此,《文匯報》8日評論認為,鼓吹“港獨”破壞“一國兩制”,損害香港繁榮穩(wěn)定,公然張貼“港獨”標語不僅違反校規(guī),更屬于違憲違法的行為。有同學和社會人士站出來予以喝止,是代表香港主流民意的正義之舉。對于在大學校園宣揚“港獨”的不法行為,大學校方需要履行管理職責,予以嚴厲制止和懲處。特區(qū)政府也應像對待在立法會宣誓儀式上公然播“獨”的極少數(shù)敗類那樣,依照法律進行嚴肅處理。對于采取違法手段,恐嚇、圍攻反“港獨”同學的行為,更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以形成全社會齊心協(xié)力,共反“港獨”的社會氛圍,令其無法在香港社會滋長。
評論指出,“港獨”違反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宣揚“港獨”也觸犯了香港的有關法律,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并非受到法律保護的言論自由,無論是在社會上,或者是校園里,都沒有宣揚“港獨”的自由。每一個珍愛香港的市民,都有責任和義務,站出來制止“港獨”行為。大學管理當局要承擔起依法管理的職責,對于校園內的違規(guī)違法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如果繼續(xù)抱聽之任之或者是和稀泥的態(tài)度,就是疏于職守并誤人子弟的失職行為。特區(qū)政府有關部門,對于這些違法現(xiàn)象也要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對于觸犯法律的“港獨”分子,就應該依法處理,以彰顯法治,維護社會繁榮穩(wěn)定。

林鄭月娥強烈譴責大學校園播“獨”行徑及冷血言行
據(jù)香港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對近日大學校園內出現(xiàn)的不當言論,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8日)予以強烈譴責。
林鄭月娥表示:“昨天我驚悉在香港教育大學校園內有人在‘民主墻’上張貼對剛經(jīng)歷喪子傷痛的教育局副局長極之涼薄和侮辱的字句,我感到極度遺憾,并予以強烈譴責。我昨晚已親自聯(lián)絡教育大學校長張仁良教授,表達我對事件的極度關注?!?/p>
林鄭強調:“‘港獨’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對于大學校園內持續(xù)出現(xiàn)此等違背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發(fā)展利益的言論,我亦予以譴責?!?/p>
林鄭表示,言論自由并非完全沒有限制,而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也非鼓吹歪論的借口。她期望校方盡快采取適當行動處理,也期望社會各界人士應合力糾正這種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讓香港能維持一個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值,并共同捍衛(wèi)社會應有的道德標準。(綜編/姜舒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