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比特幣的代碼是開源的,這也就意味著,技術人士可以修改代碼,產(chǎn)生源源不斷的虛擬貨幣,也就突破了比特幣“總量有限”屬性。
這事兒的關鍵在哪兒呢?在于這些虛擬貨幣可以與法定貨幣兌換,例如比特幣可以兌換成日元,日元可以與世界上幾乎所有法定貨幣兌換。這種情況下,如果虛擬貨幣的數(shù)量任意增加,那么整個國際貨幣體系就亂套了。

此外,比特幣還很容易滋生套利行為。比如,拿人民幣換成比特幣,到日本再拿比特幣換成日元買房子,連中間匯兌都省去了。這不是給資本外逃提供了技術手段嘛。
因此,9月4日,央行叫停代幣交易平臺的兌換功能,特別是與法定貨幣的兌換功能,是非常精確的打擊手段。
近幾年來,監(jiān)管部門一直強調(diào),要脫虛向?qū)?,保護好實體經(jīng)濟。但無論是從技術上,還是發(fā)展方向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都與這一理念背道而馳。
而最近這一輪監(jiān)管的組合拳,既是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更是對金融風險早防范、早化解理念的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