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原黨組書記、主任劉喜杰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jù)吉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jīng)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對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原黨組書記、主任劉喜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jīng)查,劉喜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宴請,搞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喜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喜杰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jiān)察廳報請吉林省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劉喜杰簡歷
劉喜杰,男,1962年5月生,漢族,吉林省前郭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入黨。
2001年3月至2005年4月,任白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05年4月至2006年8月,任白山市委副書記;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任白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任白山市委副書記、市長;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四平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四平市委副書記、市長;2010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四平市委書記;2015年10月至今,任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