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戴耀廷首次提出以“公民抗命”方式“占領中環(huán)”,又說參與者必須承擔罪責,在行動后自行向執(zhí)法部門自首。不過當去年戴耀廷被香港警方以涉嫌串謀公眾妨擾,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名落案起訴,該等罪行如經(jīng)普通法起訴罪成,最高可被判監(jiān)七年,戴耀廷就立即“撂挑子”,稱只會承擔與自己行為相應的罪責,不會認罪。
“占中”過后,戴耀廷不甘寂寞,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提出“雷動計劃”,向選民提供片面甚至涉嫌經(jīng)過操控的數(shù)字,叫支持者作“策略投票”,甚至預留若干“雷霆救兵”,企圖操縱選舉結(jié)果,令“自己友”當選,涉嫌違反選舉相關法例,更漠視選民的自由意志。
同陣營也不爽他:一提筆就搞掉反對派議員
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當天,“雷動”計劃要求支持者放棄工黨李卓人和何秀蘭、民協(xié)馮檢基等傳統(tǒng)反對派老將,轉(zhuǎn)而力捧在“占領”期間的激進出位者,最后令多名反對派老將墮馬,落選的反對派人士批評戴干擾選舉,是“混亂”,“危險”,且“不應該的做法”。也有反對派支持者致電電臺,狠批戴“關你什么事,你一提筆就搞掉幾個反對派資深議員?你是不是要負責呢?還盡說些風涼話!”
去年戴耀廷又有新搞作,提出“風云計劃”,為反對派布局2019年區(qū)議會選舉獻計,目的是將反對派在區(qū)議會的議席由約100席大幅增加至300席以上,借此搶占相關的117個選委席位,為下一屆特首選舉再次“造王”作準備。不過,他向民主動力會議推銷計劃時,被與會的反對派人士連番質(zhì)疑,大潑冷水。

怕砸到頭(港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