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下注-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新聞 > 中國新聞 > 正文

射釘器非法改制火藥槍 6起犯罪案件被曝光(3)

案例三

羅某甲非法制造槍支、羅某乙非法持有槍支案

——非法制造、持有射釘器改制火藥槍具有潛在危險和社會隱患

(一)基本案情

2016年,被告人羅某甲在云南省瀾滄縣城客運站旁一五金店內購得射釘器后,在自家使用切割機、電焊機等工具改制成1支火藥槍并長期持有。

2023年4月2日18時許,被告人羅某乙攜帶1支射釘器改制的火藥槍,在云南省瀾滄縣羅某甲家茶地窩棚處,利用擴音器模仿野雞叫聲的方式打獵,其間,誤將同樣持改制火藥槍模仿野雞叫聲在附近打獵的羅某甲打傷,致羅某甲輕傷。次日2時14分許,羅某乙讓村干部幫忙報警,并帶領民警到羅某甲家茶地查獲羅某乙藏匿的改制火藥槍1支、擴音器1個、金屬彈丸2瓶。同時,羅某乙還揭發(fā)羅某甲亦藏匿槍支,后民警在羅某甲家茶地芭蕉棚處查獲羅某甲非法制造的火藥槍。5月12日,經民警電話通知,羅某甲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裁判結果

云南省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甲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制造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被告人羅某乙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羅某甲、羅某乙犯罪后在尚未受到司法機關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羅某甲予以減輕處罰,對羅某乙予以從輕處罰。羅某乙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予以從輕處罰。根據本案犯罪的事實、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于2023年7月21日作出判決,以非法制造槍支罪對被告人羅某甲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對被告人羅某乙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推薦閱讀

24小時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