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安部在上海召開部分國家駐滬領事館通氣會通報《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相關準備工作
公安部和上海市公安局11月8日下午在上海召開通氣會,向部分國家駐滬領事館通報公安機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相關準備工作情況,并就該法律實施是否可以有“過渡期”“寬限期”、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在華能否跨地區(qū)活動、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涉及多個業(yè)務領域如何確定業(yè)務主管單位等關切問題進行正面回應。
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公安部對境外非政府組織服務管理工作高度重視,為給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依法開展活動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提供高效便捷服務,正按照法律有關規(guī)定緊鑼密鼓地做好登記管理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明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有效實施。
據(jù)介紹,目前,國家境外非政府組織監(jiān)督管理工作協(xié)調機制已經成立,由公安部牽頭,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參加,負責研究、協(xié)調、解決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監(jiān)督管理和服務便利中的重大問題;各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接待大廳正在建設登記備案受理窗口,方便境外非政府組織及外籍工作人員一并辦理工作、居留等相關證件手續(xù);為了給境外非政府組織開展登記備案提供指引和幫助,《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相關配套規(guī)范性文件也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包括《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登記和臨時活動備案辦事指南》、《境外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活動領域和項目目錄、業(yè)務主管單位名錄》等。
此外,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服務信息系統(tǒng)和互聯(lián)網(wǎng)站也正在建設當中,境外非政府組織可以通過網(wǎng)上辦事服務平臺,進行登記備案預約、網(wǎng)上申請、網(wǎng)上提交相關材料等,相關指導指引性文件也將在辦事服務平臺上對外發(fā)布。公安部正會同民政部、國家工商總局研究做好已在這兩個部門登記的部分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的移交工作,確保平穩(wěn)過渡到新的法律管理框架下,保護這些境外非政府組織的合法權益。
通氣會上,針對外方關切的一些法律具體實施問題,公安部也予以了正面回應。在回答《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實施是否可以有“寬限期”的問題時,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法律生效之后都沒有所謂的‘過渡期’、‘寬限期’?!彼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于今年4月28日頒布,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期間有近8個月的時間,“立法機關已考慮到這是一部新的法律規(guī)定,將這8個月作為有關境外非政府組織熟悉了解的準備期,在此期間登記管理機關將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對外發(fā)布有關辦事指南、活動領域項目目錄和業(yè)務主管單位名錄,為登記備案提供指導和便利服務。”他同時表示,法律生效后,境外非政府組織及其代表在中國境內開展有關登記備案事項的活動是受法律保護的。
對于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在華能否跨地區(qū)活動的問題,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根據(jù)《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第十條、第十三條規(guī)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可以在中國境內設立一個或多個代表機構,并在登記時要確定代表機構的活動地域;代表機構可以開展跨省級行政區(qū)劃的活動,但在確定活動地域時,要與該代表機構業(yè)務范圍和開展活動的實際需要相符;一個境外非政府組織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代表機構的,每個代表機構確立的活動地域之間不能相互交叉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