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前,楊德武均未作有罪供述,僅在被刑拘后的7月17日和7月18日,楊德武被公安機關(guān)偵查人員從看守所押出,在刑警大隊作了有罪供述。
楊德武:當時公安說,你岳母是不是你用枕頭捂死的?在那兒承受不了,我說你們說捂死的就捂死的,然后有個公安人員,刑警隊,他不是有個做筆錄的,然后筆錄做下來。
記者:你為什么這么回答?
楊德武:因為我多少天被折磨得不得了,我只能這么回答了。
記者:你當時講這句話的想法是什么?
楊德武:我當場想脫離這個地方,眼睛都不給閉,我喝水,大夏天到自來水那喝水,上廁所到自來水那兒搞水喝,我要喝水,他們都不讓我喝,我承受不了了,我各方面都承受不了了。
記者:但是你承認這個你就知道意味著什么嗎?
楊德武:我意識都不清楚了,因為我多少天都沒有睡覺了,人已經(jīng)都昏了,就想怎樣舒服了,公安說把你老婆找回來,找回來你就回家了,和你老婆團圓了,辦你岳母的后事,這樣那樣的,馬上送你回去了,你回家了。
記者:你怎么會這么想?你承認了殺人,還想著能回家?
楊德武:我哪兒知道這個情況,我又不知道,我真想舒服,人沒有睡覺,多少天沒有睡覺,手和腳腫得很粗,人生不如死,你把我打死了,搞死了還好點,折磨我,人得了,人接受不了,人是受不了。
在一審和二審認定的犯罪事實中,2000年7月13日晚,吃完晚飯后的楊德武捂死岳母,然后開始偽造現(xiàn)場,他先是拴好前門,然后撬除后墻窗框,從窗洞將手伸進屋內(nèi)拴住后門,制造外人入室作案的假象后逃離現(xiàn)場,并于當晚7:30到鄰居家看電視喝酒,隨后去窯廠上夜班。7點30分這個時間是因為楊德武到達鄰居家時,電視里正好在播放天氣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