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報告
管理制度(試行)》及2016年度行政事業(yè)單位
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答記者問
為貫徹落實好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關于“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jiān)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的有關精神,推動我國行政事業(yè)單位全面開展內部控制建設工作,近日,財政部根據《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制定印發(fā)了《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財會〔2017〕1號,以下簡稱《管理制度》),同時印發(fā)了《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度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17〕3號,以下簡稱《通知》),組織全國各級各類行政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單位)開展2016年度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就《管理制度》和《通知》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介紹財政部出臺《管理制度》的有關背景。
答:自2012年財政部發(fā)布了《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規(guī)范(試行)》(財會〔2012〕21號,以下簡稱《規(guī)范》),特別是2015年財政部牽頭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制定的《指導意見》發(fā)布實施以來,各單位積極開展內部控制建設,并在提高單位內部管理水平,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推動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按照中央提出的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實的要求,為進一步推動各單位加強內部控制建設,落實《指導意見》提出的“建立內控報告制度,促進內控信息公開”的改革任務和要求,2016年以來,財政部對我國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了全面深入調研,根據《指導意見》和《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在向各地區(qū)、各部門全面了解內控建設工作進展情況的基礎上,組織基礎性評價、課題研究、專家研討、廣泛征求意見,制定了《管理制度》,以規(guī)范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提高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質量,促進單位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建設工作,更好地發(fā)揮內部控制在提升單位內部治理水平、規(guī)范內部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推進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問:《管理制度》和《通知》起草發(fā)布的過程如何?
答:《管理制度》和《通知》從起草到發(fā)布,大致經歷了以下五個階段:
一是啟動階段。2016年初,財政部會計司組織有關專家成立了“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報告體系研究”課題組,啟動了《管理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2016年上半年,課題組多次召開研討會,初步明確了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目的、總體要求、報告機制及形式等內容。
二是調研階段。通過向各地區(qū)、各部門發(fā)函,全面了解和掌握行政事業(yè)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進展情況、有關經驗做法、取得的階段性成效以及工作建議意見等,為研究制定《管理制度》和開展年度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奠定了實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