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科院向社會公布了一份賬單:去年中科院通過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為社會企業(yè)當年新增銷售收入3831.43億元,比上年增長了7.68%;為社會企業(yè)當年新增利稅472.44億元,比上年增長6.83%。其中江蘇、廣東、河南、浙江、安徽、山東、重慶、遼寧、吉林、湖南、陜西、北京等12個省市的社會企業(yè)當年新增銷售收入均達到100億元以上。
一份相當漂亮的賬單。
老問題依然沒有解決
記者注意到,去年上半年,國務院印發(fā)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也印發(fā)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下半年,中科院和科技部又印發(fā)了《中科院關于新時期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指導意見》。一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的政策措施紛紛出臺。這從一個側面說明科技成果轉化依然不易。
市場需要什么樣的科技成果,靠政策并不能解決全部問題;守著“金山銀山”卻只能賣出石頭的價錢,“指導意見”好像也不能直接“變現(xiàn)”;而“象牙塔”里的高新技術想要走進產業(yè)“接地氣”,拿著“方案”仍舊邁不開前行的腳步……
科技成果轉化難是個老問題。多年解決不了的問題,一定不是簡單的問題,它必定有方方面面的原因。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副所長劉中民院士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如果有100個條件決定它能夠成功,那成功就得是這100個條件必須都具備,只要有一個條件不具備,那就可能導致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