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諾迪律師事務所宋長貴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上市公司被判單位行賄,若證監(jiān)會不對公司判處罰,就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影響,但是“單位行賄”影響公司聲譽,對未來市場面可能會有影響,比如在股票走勢上。
陳遠如何重出江湖?
罪名定為“單位行賄”,時任直接負責的主管和直接責任人,陳遠因自首、退贓等情節(ji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而判決執(zhí)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由此,陳遠的刑期自2014年8月23日起至2015年8月22日止。
2015年8月26日,陳遠取保候審。而此次判決落定后,這位出身名校,在資本界沉浮多年的“資深玩家”或重回“江湖”。
雖然陳遠目前鮮有消息,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其處于取保候審階段時,就有消息稱,其出現在中融人壽的股東大會及年會上。
中融人壽于由陳遠參與籌建,成立后,陳遠曾任董事長。據《財經》2015年報道稱,中融人壽中有5%的股權由陳遠操作通過原中融人壽股東海南愛科制藥有限公司代持。
即使此前處等待判決的敏感時期,陳遠似乎仍難放棄自己對中融人壽的影響力?!吨袊洜I報》2016年報道顯示,經從多方證實,2016年2月29日,陳遠受報喜鳥集團有限公司之托,出席了中融人壽股東大會,原董秘、現董事長陳曉紅則受深圳力元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托出席。另外,在中融人壽年會上,陳遠認為自己和清華合起來的股份超過51%。
而陳遠自2016年4月21日被《中國經營報》報道失聯后,甚少有消息傳出,未來陳遠作何打算尚難推測。但不在股東列表且早已離職的陳遠為何會認為其和清華合起來在中融人壽中持股超過51%?陳遠在中融人壽中究竟影響力幾何?未來會否通過中融人壽“重出江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于9月10日聯系中融人壽董秘辦相關人士,并發(fā)送采訪提綱至指定郵箱,但截至發(fā)稿尚未獲得回應。
(實習生郝亞利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