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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新規(guī)顯現三大改變

2017-09-11 07:17:38    中國經濟網  參與評論()人

脫虛入實兼具降杠桿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此次征求意見稿還明確表示,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額不得低于500萬元,后續(xù)每次不得低于50萬元,不再認可基金、債券作為初始質押標的。

與此同時,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yè)務協(xié)議必備條款》新增的資金用途承諾顯示,融入方需保證將融入的資金用于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直接或者間接用于投資于被列入國家相關部委發(fā)布的淘汰類產業(yè)目錄,或者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環(huán)境保護政策的項目;進行新股申購;通過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部門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天風證券策略分析徐彪團隊分析認為,股票質押的融資方無非三類,要么是上市公司大股東拿券換錢用于生產,要么是散戶通過股票質押來加杠桿,要么是金融機構做投資管理的一些動作。細看這三類主體,金融機構股票質押業(yè)務本身占比就不高,我國金融機構持有工商企業(yè)股權本身就受限,銀行理財、信托計劃等持有股票比重也不大。散戶的特點是主體龐大,但由于大部分散戶持股市值不大,自然股票質押市值也不大。可以這么說,500萬元這條線主要是限制散戶通過股票質押來加杠桿。

經濟學家宋清輝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征求意見稿來看,新規(guī)將使單只股票質押集中度受限,降低券商股票質押規(guī)模和質押平倉風險。同時,防范部分股東質押式減持對市場的沖擊,以求達到減少資金空轉、降低社會融資利率水平等目的。從總體來看,質押回購新規(guī)意在規(guī)范質押業(yè)務,降低此前部分公司過高的金融杠桿,降低股票質押風險,防止資金脫實向虛,短期市場可能面臨回落壓力,但卻有助于市場的中長期健康發(fā)展?!?/p>

由此可見,限制了散戶通過股權質押加杠桿,還明確資金用途不得打新和炒股,強調資金用于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脫虛入實,無疑是起到了降杠桿和讓資金入實業(yè)“一箭雙雕”的作用。

防止野蠻式舉牌的“套路”

從嚴格限制質押融入資金不得買股的監(jiān)管方向來看,監(jiān)管層也旨在遏制通過杠桿野蠻舉牌上市公司的現象出現。而在此之前,最為明顯的例子就是寶能舉牌萬科A和南玻A。

在2016年7月,寶能旗下的鉅盛華屢次使用先通過融資融券方式將上市公司股份劃回普通證券賬戶直接持有,然后將這些股份又以質押式回購方式質押出去進行融資,最后再來用于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而這一種舉牌“套路”將在股權質押新規(guī)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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