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2日訊 (記者 黃鑫 實習生 侯辰穎) 工信部、財政部、保監(jiān)會今天聯合發(fā)布了《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并開展試點工作。
工信部還同時發(fā)布了《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目錄》),其中92種先進基礎材料、31種關鍵戰(zhàn)略材料、6種前沿新材料入選。
“首批次新材料是用戶在首年度內購買使用《目錄》內的同品種、同技術規(guī)格參數的新材料產品。用戶在《目錄》有效期內首次購買新材料產品的時間為計算首年度的起始時間。生產首批次新材料的企業(yè),是保險補償政策的支持對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業(yè),是保險的受益方?!赌夸洝穼⒏鶕虏牧袭a業(yè)發(fā)展和試點工作情況作動態(tài)調整。用于享受過保險補償政策的首臺套裝備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惫ば挪吭牧瞎I(yè)司相關負責人解釋說。
新材料是先進制造業(yè)的支撐和基礎,其性能、技術、工藝等直接影響電子信息、高端裝備等下游領域的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新材料進入市場初期,需要經過長期的應用考核與大量的資金投入,下游用戶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風險,客觀上導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產與應用脫節(jié)、創(chuàng)新產品推廣應用困難等問題。
據介紹,新材料首批次保險機制的責任限額將根據采購合同金額以及產品可能造成的責任損失額來綜合確定。原則上,政府補貼的責任限額不超過合同金額的5倍、且最高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投保費率最高不超過3%。
保監(jiān)會將針對新材料推廣應用中存在的特殊風險,指導保險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產品,承保新材料質量風險、責任風險。其中,承保的質量風險,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質量缺陷造成的合同用戶企業(yè)更換或退貨風險。承保的責任風險,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質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戶企業(yè)財產損失或發(fā)生人身傷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