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決定成立由習近平任組長,李克強、劉云山、張高麗任副組長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親自掛帥,再次引發(fā)海內(nèi)外高度關(guān)注。
【同期】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張卓元
中央成立這個小組,我們大家都覺得是非常有針對性,而且都寄很大的希望。因為我們改革越是進入深水區(qū),到攻堅克難的階段了,沒有自上而下的推動,越來越難。
【解說詞】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深改領導小組成立為標志,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恢弘巨幕,壯麗開啟!
【解說詞】
中國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場以問題為導向,統(tǒng)籌推進、重點突破的持久戰(zhàn)。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diào),“改革是由問題倒逼而產(chǎn)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而深化”。能否有效解決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面臨的突出問題,是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標準。
全面深化改革三年多來,堅持“問題導向”是其鮮明特征。堅持問題導向,要善于抓主要矛盾,讓全面深化改革既形成統(tǒng)籌推進之勢,又展現(xiàn)重點突破之力。在一些重大改革領域,中央既作出整體推進的部署,又選準重點,鮮明提出改革的先手棋是什么、當頭炮打哪里。在一些復雜的改革難題面前,中央引導大家去準確判斷問題的主與次、輕與重、急與緩,用符合實際情況、符合改革內(nèi)在規(guī)律的時間表、路線圖,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攻堅克難。
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統(tǒng)籌推進、重點突破,極大地提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針對性、突破性和有效性,增加了改革的深度、銳度和整體力度。
【解說詞】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中國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場注重法治引領、強化制度創(chuàng)新的根本性變革。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發(fā)揮法治的引領和推動作用。這一論斷,鮮明定義了“改革”與“法治”的辯證關(guān)系,即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據(jù),立法要主動適應改革發(fā)展需要。
【同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
在改革進程中來完善法治,我們改革實踐中有些制度、有些實踐探索、有一些成功的經(jīng)驗上升到法律層面,那么就是完善法治。同時改革也要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這樣就增強我們改革的這種權(quán)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