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維爾紐斯10月3日電(記者郭明芳)立陶宛政府3日出臺新規(guī),下月起將禁止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手機,違者將被處以罰款。
根據新規(guī),行人過馬路時須避免任何可能分散他們對周邊環(huán)境及交通狀況注意力的行為,包括使用手機等移動設備,違者將面臨20至40歐元(約合160至320元人民幣)罰款。
立陶宛交警局負責人維陶塔斯·格拉西斯對當地媒體說:“行人在過人行橫道時經常意識不到他們也是交通的參與者。任何鼓勵行人采取更負責任行動的措施都是積極的。”
新規(guī)還規(guī)定,遇到無交通信號燈管控的人行橫道時,司機必須停車讓行人先過。
格拉西斯說,公共場所的市政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將幫助監(jiān)督新規(guī)的遵守執(zhí)行情況。
立陶宛自2002年起禁止開車時使用沒有免提功能的移動電話。
原標題:大連女子懸賞萬元尋找一部舊手機!里面的東西太重要…9月9日,家住高新區(qū)小平島的李女士帶孩子出去玩,結果把放在車頂上的手機遺忘了,此后手機在去往星海公園的路上顛簸掉。
原標題:“中國天眼”歡迎你卻不歡迎你的手機貴州平塘被譽為“中國天眼”的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FAST)。新華社圖“我們就想來看看,這口‘大鍋’到底是怎么樣的……”一位來自南京的游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