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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13萬港元,梅艷芳媽媽再面臨破產(chǎn),稱有人好陰毒要吸干她

2017-05-12 08:26:40    八卦寶寶  參與評論()人

5月10日,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93歲母親覃美金(梅媽),因為欠債13.4萬港元,而被債權(quán)人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將她破產(chǎn),這已經(jīng)是梅媽第二次面臨破產(chǎn)了。

欠債13萬港元,梅艷芳媽媽再面臨破產(chǎn),稱有人好陰毒要吸干她

2003年梅艷芳病逝,她留下過億元遺產(chǎn),原本已經(jīng)提前安排好,但梅姐的家人卻不滿遺產(chǎn)安排,多次向法院指控有外人侵吞“原本應(yīng)該屬于梅家”的遺產(chǎn)。

其實,梅艷芳早就委托“遺產(chǎn)信托基金”每個月給媽媽發(fā)放生活費,但她寧愿將物業(yè)送給好友,都不留一分錢給自己的哥哥梅啟明,這一點令到梅媽不滿。

漫長的訴訟可說是陪伴著大家成長,終于在2011年,香港終審法院判梅媽敗訴,累積律師費高達200多萬港元,但梅媽與兒子梅啟明自稱窮人,無法支付如此龐大的費用,于2012年申請破產(chǎn)。

欠債13萬港元,梅艷芳媽媽再面臨破產(chǎn),稱有人好陰毒要吸干她

所謂破產(chǎn),其實就是在四年時間里面,他們除了最基本的生活費之外,剩下的所有收入都必須用于還債。

期間,梅媽要節(jié)衣縮食,出街連的士都不能坐,要選擇更便宜的交通工具,更不能到餐廳用餐,這些都不是“基本”的生活方式,旅游等活動自然不可能了。當(dāng)然,如果有朋友花錢請的話,可以。

2012年梅媽被頒破產(chǎn)令時,根據(jù)法律,每月12萬港元的生活費須由破產(chǎn)信托人分配,經(jīng)分配后,梅媽的生活費每月剩余3萬元,要將司機與傭人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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