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信貸的“七寸”在最終的房貸資格審核。我國房貸審核對借貸人的償還能力和意愿過于寬松,例如僅僅依靠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央行的個人征信記錄,這些都是很粗的審核標準,并不能真實、全面反映借貸人的償還能力和意愿,況且,當前銀行流水、收入證明的造假空間太大、合法化成本太低。例如,通過消費貸的錢,分成銀行要求的月份做流水就能輕松蒙混過關(guān)。
次貸危機之后,美國吸取了教訓,銀行收緊了房貸的審核標準,想得到房貸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銀行需要嚴格審核貸款人償付房貸的能力和償付房貸意愿。前者貸款人要用文件證明其納稅收入,財產(chǎn)和房租支出等財務(wù)狀況。后者要查貸款人的信用分數(shù)。銀行最重要的是審核貸款人的報稅資料。在報稅資料之外,銀行還可能要求會計師對小生意貸款人作出財務(wù)報告。
房貸審核標準太粗且缺乏剛性約束,給了首付貸等灰色信貸的生存空間。監(jiān)管部門只有出臺相關(guān)規(guī)制政策,切實提高房貸審核標準,才能真正遏制首付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