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治國、構(gòu)建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中國共產(chǎn)黨為之奮斗的重要目標之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68年間,中國的法制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在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及依法治國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毫無疑問,在中國共產(chǎn)黨的正確領導下,在依法治國理念的指引下,中國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道路上已取得長足進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與依法治國方略相得益彰,這為“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實現(xiàn)提供了重要保障。
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具有臨時憲法效力的《共同綱領》,并決定廢除國民黨反動政府一切壓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護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實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部法律。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是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這部憲法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及中國公民的基本權(quán)利和義務。這部憲法的誕生標志著中國正朝著民主法治的道路穩(wěn)步前進。
過去68年來,中國在立法、執(zhí)法、確保司法公正、法律法規(guī)普及宣傳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這都是依法治國的生動體現(xiàn)。經(jīng)過多年不懈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體系已經(jīng)建立,這既符合中國改革開放及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發(fā)展要求,也是中國共產(chǎn)黨及中國人民真實意愿的寫照。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各項法律及行政法規(guī)、地方法規(guī)都依照憲法基本原則制定且不得違背憲法精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在監(jiān)督憲法及法律實施過程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人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所取得的成就在人類文明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需要指出的是,中國政府1978年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來,中國的法治建設迎來了一個黃金發(fā)展期。一系列法律相繼頒布實施,這其中就包含新的憲法。這部憲法于1982年頒布施行。此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分別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對這部憲法部分條款及內(nèi)容進行了重要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