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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嚴禁煙令:電子煙進黑名單 站臺地鐵口禁煙(3)

2019-04-24 16:14:53  網易娛樂    參與評論()人

各位下車后、上車前

第一個動作就是掏煙的小伙伴們注意了!

這些地方以后都不能抽煙了哦~

{未成年人“保護欄”拓寬?}

學校周邊100米內不得售煙

深圳市控煙辦曾在2017年隨機抽取了全市72所中小學校和職業(yè)學校作為調查對象,結果顯示,93%的學校周邊100米內設有煙草銷售點。

在多次校園周邊控煙行動中,控煙督查隊也發(fā)現(xiàn)校園周邊有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

2018年,坪山一店主因向未成年人售煙,吃了張3萬元的罰單,這也是全國首張針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罰單。

此次《修訂征求意見稿》加大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新增一項規(guī)定——

在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周邊100米內不得銷售煙草制品。否則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3萬元罰款。

下面這項處罰

則是和各位抽煙的小伙伴更加息息相關

個人處罰更直接

不用勸阻,直接罰!

去年9月份,在龍崗某寫字樓,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xiàn)有人在電梯間內吸煙,在開具罰單時,該吸煙者是直呼委屈,聲稱自己無辜——

我剛才點煙的時候,你怎么不提醒我?

根據(jù)現(xiàn)行《控煙條例》,在禁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的,將處以罰款50至500元??墒牵趫?zhí)法過程中,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xiàn),也有煙民以“未經勸阻”為理由逃避處罰,執(zhí)法人員離開后,他卻依舊燃起卷煙。

為此,《修訂征求意見稿》刪除了“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違法處罰的必要條件,只要在禁煙場所吸煙,執(zhí)法人員即可處50元罰款并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有阻礙執(zhí)法等情形的,處500元罰款。

#請轉發(fā)給你身邊抽煙的小伙伴#

還在吸煙的你!

為了自己,為了家人,為了他人

是否考慮把煙戒了啦?

(責任編輯: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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