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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臨汾交警懲罰闖紅燈者抄寫百遍“紅燈停綠燈行”

近日,山西臨汾交警“罰抄寫”執(zhí)法方式引發(fā)輿論關注。為整治非機動車輛闖紅燈行為,臨汾交警使出奇招: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等闖紅燈者,每人罰寫100遍“紅燈停、綠燈行”。

記者聯(lián)系山西臨汾市交警支隊核實,被告知:“罰抄寫”做法并非組織行為,系一名協(xié)勤警個人所為,該做法現(xiàn)已被叫停。當記者追問是誰叫停的、市交警支隊對此有何回應時,宣傳科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

長期以來,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現(xiàn)象較為普遍,事故發(fā)生率高,但民警在執(zhí)法中常常又苦于“法不責眾”,如何糾正和處罰向來是一大難題。據了解,全國已有不少地方交警開始探索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執(zhí)法方式,且成效明顯。

有觀點認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guī)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臨汾交警“罰抄寫”違背了現(xiàn)代交通管理的法治化追求。也有觀點支持交警,認為非機動車亂闖紅燈是交通管理“老大難”,加大交規(guī)宣傳教育比處罰更管用。

據記者了解,與臨汾不同,太原市交警采取了人性化執(zhí)法與警示教育并重的做法。自2016年5月20日起,太原交警支隊借鑒廣西南寧經驗,設置交通違法教育點9處,交通違法教育車4輛,重點對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非機動車上快速路(高架路)行駛、越線停車、違反規(guī)定載人等違法行為;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便道、不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跨越隔離設施等違法行為進行教育管理。截至2月15日,太原共計教育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70404人次。

在交通違法教育點,首先滯留違法行為人車輛,再由民警講清楚危害,接著要抄寫有關非機動車、行人道路通行規(guī)定,觀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讀警示教育錄。待90分鐘教育結束后,違法行為人要答卷,答對了走,答不對重新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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