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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現(xiàn)實版盲井案 罪犯被判死刑(5)

礦難騙賠案參與者多來自貧窮地區(qū)

2013年3月3日,在昆明神學(xué)院讀書的四川會理縣人魯亮從學(xué)校出走,15天后,他的尸體出現(xiàn)在陜西省白水縣寶珍溝煤礦井下。在這期間,他經(jīng)歷了誘騙、控制,下井首日即被謀殺,遇害時還不滿16歲。詐騙團伙以“羅青”之名從礦方拿到了魯亮的68萬“人命錢”。在招待所“說事”分完贓款后,魯亮的骨灰被倒進馬桶里沖走了,骨灰盒則被扔進漢江。

在魯亮父親眼中,"孩子平時比較老實,不愛說話"。正是這樣的“好人”性格,被詐騙團伙列為“點子”人選,成為被“圍獵”的原因。

據(jù)山西《政府法制》雜志報道,1996年,在江蘇徐州某煤礦工作的潘申寶(陜西省漢陽縣人)發(fā)現(xiàn),死于事故的礦工往往由其親屬領(lǐng)取撫恤金,礦主怕事情鬧大,多半愿意賠錢了事。

潘申寶返回陜西老家,找到兄弟潘申軍、叔伯兄弟潘申權(quán),又拉上同村的好友王從兵“上船”。此后,這個團伙規(guī)模不斷擴大,分工愈加精細,物色“點子”、冒充“點子”親屬或村干部,成員各司其職。他們所干的“打點子”,就是殺人后偽造礦難騙賠。

1998年,潘申寶團伙、余貴銀團伙兩起殺人偽造礦難詐賠案件偵破后,輿論嘩然。此系列案件也成為小說《神木》的原型,該書后來又被導(dǎo)演李楊搬上熒幕,取名《盲井》。

自上世紀(jì)末開始,全國已發(fā)生多起類似“盲井”大案,犯罪團伙多則可達數(shù)十人,在全國范圍內(nèi)流竄作案,橫跨近十個省區(qū)市,更有嫌犯在逃亡10年后殺心又起,為拿騙賠錢甚至連親叔叔都不放過。

除智障人士外,同鄉(xiāng)、工友、獨身男青年都是案犯的重要目標(biāo)。在利誘、套近乎的同時,色誘也成犯案利器。兩名礦工死于非命前,一直念叨著“打工掙錢,回家結(ji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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