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世奢會訴新京報等媒體案寫進最高法工作報告
在昨天的最高法報告中,提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依法審理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訴《新京報》等媒體案件,認定有關報道不構成侵權,切實保護新聞輿論監(jiān)督權,積極拓展宣傳途徑,傳播法治正能量。
2012年,《新京報》及其官網刊登了《“世奢會”被指皮包公司》一文。《南方周末》及其官網也刊登了《廉價“世奢會”》等文章。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yè)管理有限公司以上述文章損害其名譽為由,將南方報業(yè)傳媒集團、新京報社等四家單位分別訴至法院。
去年11月,“世奢會”與新京報社、派博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京報旗下公司,以下簡稱派博在線)及新京報記者劉剛名譽權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終審判決世奢會敗訴。
對此,最高法辦公廳主任于厚森表示,它涉及新聞媒體輿論監(jiān)督權的保護問題。他說,新聞輿論監(jiān)督是社會非常關注的事情,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法院通過這個審判是想告訴大家,法院充分保護新聞媒體的輿論監(jiān)督權。
侵權責任法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立新則表示,世奢會案件被寫進今年最高法的工作報告,說明該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A08-A09版采寫/新京報記者王夢遙賈世煜郭超王巍